关于是否工伤,赔偿的问题 您好,我一亲戚在工厂做工第一天就因操作不熟练被烫伤,可厂里说劳动合同签了还未生效,只能算作意外事故最多赔偿4000元,可现在还未治好已经花了6000多元,并且肯定会留下疤痕和后遗症,我可主张和申请哪些赔偿和要求,该向什么主管部门反映。谢谢
2011-09-24 10:22 vru9058(浙江-绍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09-24 12:43
向劳动部门反映。
2 110网律师 2011-09-24 10:24
属于工伤,要求进行工伤认定。
如果单位不给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自己申请。
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单位不给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自己申请。
享受工伤待遇。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0-04 20:20
厂里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你可要求厂里给你申请工伤待遇,如果厂里不远办理,你可自己向劳动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