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父母离婚!我跟母亲!父亲再婚!去世!我有权利分配之前的住房吗?如果有
父母离婚!我跟母亲!父亲再婚!去世!我有权利分配之前的住房吗?如果有 父母离婚!我跟母亲!父亲再婚!去世!我有权利分配之前的住房吗?如果有!怎么分配
2016-03-22 19:32 ask201……(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6-03-22 19:38
你好,依据法定继承,由父母,子女继承
2 徐卫东律师  2016-03-22 19:49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3 110网律师  2016-03-22 20:03
作为您父亲的第一继承人可以要求分割,和其他的继承人平均分割
4 雪化平律师  2016-03-22 20:08
如果父亲没有遗嘱,可以主张。
5 姚志斗律师  2016-03-22 20:58
如果父亲没有遗嘱,可以主张的
6 常路律师  2016-03-22 21:20
您好,按照法定继承
7 宋超律师  2016-03-22 23:06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该法条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该法条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8 李同红律师  2016-03-23 05:34
你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的。
9 陈晓云律师  2016-03-23 22:21
有权继承。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并按公证内容分遗产;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继承遗产。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关于法定继承的份额,可由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