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我,工伤该怎样处理 09年9月8号,我是江西人在哈尔滨的工地干活,被一个分水缸砸伤,现在刚能下地走动。我想咨询下专家,现在我该怎样办呢?
我在那个工地才做了3天,也没有签合同,经理的意思是给我这些天工资补偿,我的腿在膝盖后面被砸到了,现在下地走路都要拄拐,而且当初拍的X光,病历卡全在经理那里,他只说没事。
我在外地,这里没有亲朋好友,弟弟在这里读大学,我也不想让家里人担心。
可是现在我不知道要怎么做,各位专家能给我指点下吗?
我在那个工地才做了3天,也没有签合同,经理的意思是给我这些天工资补偿,我的腿在膝盖后面被砸到了,现在下地走路都要拄拐,而且当初拍的X光,病历卡全在经理那里,他只说没事。
我在外地,这里没有亲朋好友,弟弟在这里读大学,我也不想让家里人担心。
可是现在我不知道要怎么做,各位专家能给我指点下吗?
2009-10-06 13:53 368935……(黑龙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09-10-06 14:06
答;单位在30日内不申请工伤认定时,你或者你的近亲属在1年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你的纠纷应当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服时才能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区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区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孙新律师 2009-10-06 15:05
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3 110网律师 2009-10-06 22:39
您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并要求合理赔偿,建议委托有经验的律师处理为妥,如果确有需要可以先电话联系或者直接面谈处理,哈尔滨张律师,何律师为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