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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应该由谁负责??
债务应该由谁负责?? 两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法人起坏心,趁机卷走公司800多万后人间消失了。现供应商和工人追到我要钱,请问我有义务要被逼到卖掉自己的房子和车子来偿还这些债吗?按照法律我本没有义务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还,但是,不还我良心过不去,不能欠工人工资,另外,如果我什么都不管,我还要继续做生意,对我以后输各种经营证件和跟供应商合作都是影响。但是我辛苦了大半辈子要落到一无所有和流浪街头的惨境我有心不甘。我应该怎么办???我请求你们帮助下我。感谢了! 问题补充:事情发生后,我已经报案,他卖掉他所有的房子和车子,并回老家重庆办了离婚。我们公司请的财务公司做账,公司账户已经冻结,等到明天财务公司上班才能查看公司账面的资金。我已经要疯了,我应该怎么办????我急切在讲求你们帮助我,我
2011-10-07 05:42 水上菁云(四川-德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1年10月07日 09时44分
你以你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由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责任。你不必变卖车子和房子。 我的补充: 2011-10-07 09:45

车子和房子都是你的个人财产,和这次欠款纠纷无关。

2 孙新律师  2011-10-07 05:47
由注册的公司偿还。
3 龙成律师  2011-10-07 07:36
一般来说,你只以你的出资对客户和工人承担责任,不用卖房支付
4 李同红律师  2011-10-07 07:41
由注册的公司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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