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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要求离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要求离职,怎么办 截止今年4月1日我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了四年,第一次合同签了三年,去年四月份又签了一年的合同,今年四月份本应续签无期的,结果这周收到邮件说公司决定不再续签,要求我办理离职。对于这种情况公司是否应该给与我补偿?补偿多少呢?
2016-03-16 23:19 weibah……(天津-滨海新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6-03-17 06:13
新劳动法裁员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经济补偿金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税前总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去年年终奖在内)除以12得到一个月工资,再乘以工龄系数。
2 齐志龙律师  2016-03-17 07:35
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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