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财产纠纷,律师进! 三个儿子共同出资为父亲购得一处公房【住房证】,房主是其中一子。如果他想独吞,如何保护另外二个儿子的利益?虽说三个儿子之间立有协议,承认利益共有。此协议能否公证?如果能,如何收费?如果协议没有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09-09-30 18:56 agwlg(湖北-武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兴律师 电话:13876695316 2009年09月30日 19时09分
有协议可以维护你们的利益,公证与否全凭自愿,不公证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如果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要求变更登记,将你们登记为房主,共同享有产权。
2 孙冬松律师 2009-09-30 20:58
同意李大兴律师的观点。
3 110网律师 2009-09-30 21:11
你好,协议是有效的。最好事变更所有权共有
4 110网律师 2009-09-30 21:47
建议见证处理。
5 110网律师 2009-10-01 21:56
你好!协议有效,但建议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