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子女房产继承公证书怎样办理 父亲1953年迁到北京工作,归属财政部,1978年退休,1985年去世,母亲也于84年去世,留下50年代建央产房一套,因历史原因同一单元内三间卧室有一间文革中分给了别人,虽几次申请购买产权但至今尚没有产权(仍归财政部,此种情况非常普遍),房屋位于西城区月潭北小街,5个子女先后成家,除小儿子户口外,其余四人先后迁出,父母未留下遗嘱,20多年来房屋一直由小儿子占据并实际承租,今子女年纪已大,希望彻底分清各人的权属,大家希望一是解决产权问题,二是分配份额,如果小儿子要求全部或大部份额,其它人有不同意见,该如何处理?非常希望得到您的指教,谢谢!
2011-10-02 08:13 hkdhkd(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10-02 09:21
有遗嘱按遗嘱办理没有平均继承
2 龙成律师 2011-10-02 08:18
在没有父母遗嘱的情况下,5个子女有同等的继承权,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再起诉法院。
3 孙新律师 2011-10-02 08:23
一般遵照遗嘱,没有遗嘱子女们由同等的继承权,意见不统一可以起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 李同红律师 2011-10-02 09:28
有遗嘱按遗嘱办理,没有遗嘱子女们同等的继承权
5 孙新律师 2011-10-02 11:13
与房屋产权人协商解决。
6 徐卫东律师 2011-10-03 21:24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