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彩礼返还咨询 律师,你好!我弟今年2月份经人介绍认识一个女孩,相处一段时间后开始谈婚论嫁,女方提出彩礼88000元,我家同意后,经媒人给予女方全部彩礼。双方于4月份登记结婚,办了喜事。由于相处时间短,婚后我弟发现女方行为不检点,而且啥也不做,没有尽妻子的任何义务,双方感情不和,经常争吵,还有没有发生夫妻关系。婚后不到40天,女子跑回娘家,现在我弟决定离婚,支付女方的彩礼均是父母筹借的,如今家里负债累累,生活困难,请问律师我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全部彩礼不?如果法院判决,应该依法判决返还多少彩礼?还有,女方可以从彩礼里面扣去办喜事的酒席钱吗?谢谢
2011-10-01 22:01 帅帅521(山西-晋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1年10月01日 22时03分
答:因给付彩礼导致家里负债累累、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主张全部返还彩礼。
2 孙新律师 2011-10-01 22:15
你们主张酌情返还吧,一般登记并实际共同生活,不好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