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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返还
离婚彩礼返还 律师,你好!我弟今年2月份经人介绍认识一个女孩,相处一段时间后开始谈婚论嫁,女方提出彩礼88000元,我家同意后,经媒人给予女方全部彩礼。双方于4月份登记结婚,办了喜事。由于相处时间短,婚后我弟发现女方行为不检点,而且啥也不做,没有尽妻子的任何义务,双方感情不和,经常争吵,还有没有发生夫妻关系。婚后不到40天,女子跑回娘家,现在我弟决定离婚,支付女方的彩礼均是父母筹借的,如今家里负债累累,生活困难,请问律师我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全部彩礼不?还有,我弟应不应该支付女方父母办喜事的酒席钱?谢谢!
2011-09-28 08:26 帅帅521(江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1年09月28日 08时40分
彩礼有以下情形是要返还的:1、未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3、给付彩礼造成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鉴于此你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酒席钱是因双方结婚而消费的。所以很难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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