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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冻结通告”的法律依据、法律程序应该有那些
“征收冻结通告”的法律依据、法律程序应该有那些 市建委,以市规划局2011年1月6日颁发给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依据,于2011年6月23日做出“征收冻结通告”。建委称他们的冻结行为,程序合法,内容准确,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
   请问律师,建委的冻结行为及他们的解释对吗?做出“征收冻结通告”的法律依据、法律程序应该有那些?我们作为被征收冻结范围的居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建委的“征收冻结通告”吗?法院会支持我们的请求吗?谢谢!
2011-10-01 16:10 阡路(山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任远律师  电话:15863391001  2011年10月01日 19时42分
你说的情况不够详细,很难明确对方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但是如果你们对该征收冻结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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