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如何适用法律条款 我1986年结婚,婚前男方批的宅基地,婚后建的房屋,育有两个女儿,现在我已经提起离婚诉讼,请问如何适用法律条款分割财产,我该分得多少,女儿可以分吗?谢谢!
2011-09-30 09:10 凤芝(河北-唐山)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任志盛律师 电话:18903132908 2011-09-30 09:19
你好,婚后财产均分,女儿的抚养要协商,一人抚养一个是不是比较合适?要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能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不明之处请电话联系本律师。
2 孙新律师 2011-09-30 09:15
婚后建房,你有权利要求分割该房产。女儿不能要求分割。
3 石进学律师 2011-09-30 09:25
你好,婚后建房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4 王萃枝律师 2011-09-30 09:55
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女儿不能分割。
5 孙新律师 2011-09-30 14:26
房子以及婚后的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或者你照顾家庭较多的话,还可以要求多分财产,至于两个孩子,要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6 姚志国律师 2011-09-30 15:03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7 2011-10-01 16:30
要看你女儿是否拥有产权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