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有责任为离职前的问题负责吗? 我之前在一家私企做业务员,没有合同,公司也没有大陆营业执照。7月中旬终于有了自己的客户,是在美华商,愿意和我们合作。而在8月3号的时候就跟公司老板娘讲了辞职,她也同意了。而那时正在谈第二次合作,出于责任心,我把第二次合作谈妥了。但在第二次合作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因为货的缘故,公司不愿承担责任,说是由于这个客户一直是我经手的,公司不可能为我个人去赔偿。为了解决问题,我承担了责任,自己赔偿2000元为客户解决货的问题。后来因为家里有事又和公司负责人讲了辞职,要求公司在中秋节放假前把工资给我然后离开。在中秋节前,就在做交接工作。在交接期间,客户再次说货有问题,并询问怎么处理。那个时候接手的同事说她不清楚情况,让我再走之前把问题整一下。当时客户还有小部分货款未付,但是公司并没有损失。所以当再次出现问题的时候公司负责人要求客户先打款,客户要求先解决问题。我跟客户几经交涉,客户态度强硬要求我方想办法把问题解决。那时正好是中秋节前天,我一直在想办法,在交接工作,把这件事讲清楚,让接手的同事明白。而就在9.9晚上,我问负责人什么时候发我工资的时候,他说等会儿。我一直等到晚上11点,问工资事情时,公司负责人居然说“客户什么时候打款了我什么时候发你工资”。就这样,我离职回家后,一边因为接手的人总是搞不清楚状况,一直打电话问我该怎么办,让我想办法和客户交涉。另一边,因为前东家没有拿到全部货款而不愿支付合作中的产生的运输费用,把责任都规在我身上,运输公司也总是打电话问货款的事。每天都会有十几个电话,要我负责,要我跟客户联系,要我帮忙问货款。致使我每天都因为这些事心情烦躁,无法集中心思找新工作。
请问,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前东家这样扣我工资,当做可能会有的损失的抵押,合法吗?
我真的该承担全部责任吗?
运输公司那边又需要我负责吗?
请问,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前东家这样扣我工资,当做可能会有的损失的抵押,合法吗?
我真的该承担全部责任吗?
运输公司那边又需要我负责吗?
2011-09-30 00:41 湖藻(浙江-绍兴)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0-08 14:04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你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如果不是你的过错造成的,应该由单位负责,运输费也应有单位负责。
你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如果不是你的过错造成的,应该由单位负责,运输费也应有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