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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提出离婚,我有什么合法权益?
丈夫提出离婚,我有什么合法权益? 我结婚六年了,有一女六岁,现怀孕4个多月,丈夫夜不归宿,问其原因,他就提出离婚,并要求打胎。我可以要求不打胎吗?如果离婚,我可以要求不打胎吗?如果打胎我可以要求赔偿,和现在的精神赔偿吗?
2011-09-29 21:14 张和花(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段占朝律师  电话:13916085421  2011年09月29日 21时35分
你怀孕期间,丈夫提出离婚,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是否打胎,权利在你那里。当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需要双方沟通,而不是通过强迫、欺骗等手段解决。
不打胎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
即使你打胎一般也不能获得赔偿,除非对方自愿补偿。
2 陈爱洲律师  2011-09-29 21:40
你好,在你怀孕期间,男方不得起诉离婚。
3 110网律师  2011-09-29 21:42
你的身体,自己决定,你决定打胎的话,无权要求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1-09-29 21:46
是否打胎,决定权在你手上.
怀孕期间,男方不得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5 110网律师  2011-09-29 22:32
可以不打胎,但打胎不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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