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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开给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认证了,税也报过了,过几个月税务局告诉我们对方作废了这张票,请问对方
对方开给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认证了,税也报过了,过几个月税务局告诉我们对方作废了这张票,请问对方 对方开给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付了钱,也认证了,税也报过了。过几个月税务局告诉我们对方作废了这张票,让我们去补缴税款,请问对方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
2016-03-10 11:08 李惠红子(安徽-合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6-03-10 16:02
对方应承担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6-03-10 11:37
对方承担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6-03-10 11:56
如果确实是对方作废,需要对方承担责任
4 徐亮律师  2016-03-10 19:25
由对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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