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面这个帖子可以发布在这里吗 东方皇帝号总代理、长江三峡东方国际旅游轮船有限公司总经理亿万富翁贺宁(原名贺明生),与其妹上海世纪游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贺丽庄,尽管每月负担近万元的房租,仍然切齿努力,戮力同心,历时一年多,主动归还我500元。
感激涕零,特此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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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8 19:23 liuliy……(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10-09 09:03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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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面内容可以立案吗,属于什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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