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公证后,可以放弃继承吗?还要公证吗? 父亲去世后,儿女协议好遗产分配分额后并公证,但因为其他原因,儿女们一直都没有得到这份遗产.请问:
1.已经公证遗产分配了,这时其中一人想放弃继承,可以吗?还需要公证吗?
2.如果没有办法取得遗产,但也公证继承了,父亲的债务要怎么还?
1.已经公证遗产分配了,这时其中一人想放弃继承,可以吗?还需要公证吗?
2.如果没有办法取得遗产,但也公证继承了,父亲的债务要怎么还?
2009-09-26 20:59 浩瀚(广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钱亚芳律师 2009-09-26 21:03
公证遗嘱需要再次取消公证才行。父亲债务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
2 孙新律师 2009-09-26 21:15
债务在继承的范围内偿还
3 110网律师 2009-09-27 02:39
1、遗产分配经公证后,某一继承人想放弃,书面告知其他继承人就可以。公证与否都可以。
2、继承人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是以继承的财产数额为限的。如果没有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可以不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2、继承人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是以继承的财产数额为限的。如果没有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可以不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4 110网律师 2009-09-27 14:34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1、可以放弃,但需要再次公证。
2、债务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如果无法取得遗产,则不必承担债务。
1、可以放弃,但需要再次公证。
2、债务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如果无法取得遗产,则不必承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