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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遗产公证是否可以再追加声明?
放弃遗产公证是否可以再追加声明? 我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和存折,现在只有我和我哥继承。由于我哥当时在父母身边,而我外出打工寄钱回家,所以父母去世后(母亲去世一年父亲因病突然去世没有立遗嘱),存折和房产证都在我哥那里。三年过去了也没将存折里的钱分给我。现我哥想出售该房产,由于我在外地,不方便回去交易。我哥就希望我能办一个放弃遗产的公证,然后卖的钱再我们俩分,可我担心他卖回的钱又像存折那样不分给我钱。所以我想开完公证再追加一个声明,说明卖房后的财产分配,不知是否可以这样操作。
2011-06-29 17:15 xwz_20……(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06-29 17:21
最好双方签署协议约定清楚。
2 110网律师  2011-06-29 17:23
你好,不建议你随意出具放弃遗产证明,要求其先签订房产处分协议或者直接先支付你应得部分的补偿款,协商不成的,建议尽快起诉,主张你的继承权,可以一并主张存折部分的应得款项。
3   2011-06-29 17:32
不可以,公证的公信力高于民事约定或声明……
放弃遗产的继承权就表示你放弃所有的权利……包括房屋出售后所得的售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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