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公寓被人破门而入,损失财产过万,校方有责任吗? 学生公寓住宿混杂,说是有外来人员进出登记,但是我作为学生家长曾进入他们的学生公寓,并没有人拦住我,让我例行登记。学生在上课期间,被人破门而入盗窃财物,找公寓科的人理论,他就一句简单的“我们有规定不鼓励学生携带贵重物品”不责任推的一干二净。请问这不属于管理失职吗?
2011-09-27 14:05 北国鸟(陕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1年09月27日 14时07分
校方有责任。
2 康治斌律师 2011-09-27 14:07
建议及时报案处理,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1-09-27 14:11
学校对成年学生的财产没有严格保护义务,成年学生理应也有能力对自己的财产尽到保护义务。我个人意见认为,学生的损失要等公安机关破案后,让盗窃者退赔,退赔不能,失主有权另行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