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赔偿问题 我父亲是农民,现年64岁,一月前在老家县城陶瓷厂一处建筑工地干活时受伤,由于受伤比较严重,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到目前为止医疗费大部分由所在工地老板支付,但家人照顾等产生的费用由我们自己支付。双方也没有就赔偿具体讨论过,但现在工地老板不想继续支付医疗费了,没有明说,只是不再继续支付,理由是手上没钱,而我父亲还需要继续手术和治疗,预计还会产生一大笔费用。
请问这种情况如果走法律途径,我们可以要求哪些权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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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6 20:01 surain……(河南-郑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振举律师 2011-09-26 21:18
雇佣关系!
保存好相关的票据等,在病情稳定后还要作伤情鉴定!
最好详细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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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 2011-09-27 19:38
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受到伤害,由于其侵权主体不同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针对一般合法企事业单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方式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于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则适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赔偿方式有一次性赔偿金,以及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且工伤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不同,要求材料不同比较复杂,因此建议委托律师,详情可联系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