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住院一段时间后做的第二次外科手术医保报不报 我第一次受伤后在平凉专院住了一个月的院,出院后发现手背部筋键和皮肤粘连了,于是过了两个月后又到平凉第三人民医院进行第二次手术,出院后我把住院的手续拿到泾川县社保局进行报销,可是他们说这是外伤,不在报销的范围内,请问他们说的对吗?
2011-09-26 17:25 于臻茂(甘肃-平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世龙律师 2011-09-26 17:32
你好,他们的说法不正确;另外,不知道你是如果受的伤,看能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追回你的损失,例如工伤和人身损害都可以要求损失;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所以建议你及时收集好证据;细节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了解,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来电咨询,我将为你详细解答。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9-26 22:56
1、你的情况属于可以报销的范畴,外伤是指因为意外伤害所受的伤害,你的情况严格意义说应该属于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
2、可就你咨询的问题提供详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可以提供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可以方便你诉讼或协商使用。需要可来电详谈。
2、可就你咨询的问题提供详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可以提供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可以方便你诉讼或协商使用。需要可来电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