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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建设的房屋有质量问题所以部分工程费没付引起纠纷
由于建设的房屋有质量问题所以部分工程费没付引起纠纷 2009年请胡某为我建造了一栋小楼房,完工后发现有多处质量问题,因此有2万多元工程款没有给他,我叫他修复以后在给,他说没法修复,最后就请他们村的书记,调解主任和我们村的书记,调解主任等十余人进行调解,达成一致意见,让我再付2千元,其余两万元,就当房屋没建好的补偿,但当时没写书面协议书,只是口头协议,两年后他反悔了,叫其妻天天到我家闹事,就要那2万元,你说我如何处理,现在补一个协议让当时参加的人都签字还有用吗?对方现在肯定了不签字。对方也不起诉,也不修房子,就闹
2011-09-26 15:30 yangya……(甘肃-陇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9月26日 15时39分
不需要不协议。口头达成的协议一样有效,你有证人。再说过了两年,诉讼时效也过了。对方再来闹,直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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