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急,急,急!!! 甲乙为夫妻关系,1986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村委会承包给该户2亩地,1994年甲乙离婚,甲到村里把乙的户口取消。但乙没有将自己的户口从派出所迁出。1999年第二轮承包,村委会承包给甲2亩地。2003年乙才到派出所从甲的户口本上将自己的户口迁出。现乙主张甲承包的2亩地有自己的1亩,请求甲返还。问:1、乙能不能取得1亩的承包经营权?为什么?
2、认定户的证据是以村里的登记为依据还是以派出所的记录为准?
2、认定户的证据是以村里的登记为依据还是以派出所的记录为准?
2009-09-25 19:06 jiaoxu……(河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9-25 19:26
能,除非甲能证明承包的2亩地没有乙的份额;
以派出所的记录为准。
以派出所的记录为准。
2 孙新律师 2009-09-26 09:45
你好 说的不是很清楚 不便解答 建议电话咨询
3 陈新明律师 2009-10-10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