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合同咨询 租房合同一年到期后,但是承租方没有再续签正式合同,只是在收款收据上注明再续签一年,并在上面注明了时间,并注明所有条款仍按第一年合同。现在几个月后,还没到期,承租方突然要求退租,出租方不同意,是否可以按第一年合同执行,并没收押金。但是收据上的抬头上注明了承租方,但签名为承租方弟弟的签名,不知是否有效还是需追究签名人的责任?
2011-09-25 22:50 wbR6959(广东-中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9-25 22:53
答:已经收取房租的话,合同有效。
2 潘志刚律师 2011-09-25 23:07
可以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1-09-25 23:39
已经收取房租的话,合同有效。
4 110网律师 2011-09-25 23:52
属代理行为,签名有效。可以按照原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1-09-26 08:52
合同有效。可以通过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