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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百姓合法权益,给我一个合法的解释?
关注百姓合法权益,给我一个合法的解释? 你好:我有一个发生在长春市的案件需要反映,2009年我弟弟被人抢劫{1500元钱和一条黄金项链31。06克},伤害,到现在无人给解决,现在鉴定为轻伤,九级残疾,是净月分局办案,犯罪嫌疑人在取保期间,前后又二次犯案,{第一次盗窃,第二次于2011年6月份他又因为贩卖毒品罪被榆树市公安局抓获,后又被取保,净月分局在明知道嫌疑人在次犯罪,都没有把人收监,这是什么行为?目前嫌疑人还逍遥法外,我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关注一下此事!我已经在长春市市局,局长接待日接见过我二次了,但是办案单位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给我们老百姓一个说法,我要求尽快结案,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下一步我要去北京上访。谢谢
2011-09-25 14:22 孙东雪(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25 15:44
毕长明律师解答:
1、若你所说情况属实,则有关部门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有针对性地提起行政诉讼,以确定其不作为;
2、你也可以通过不断地反映情况,要求有关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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