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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离婚 除了精神压力 法律方面问题?
怀孕期离婚 除了精神压力 法律方面问题? 我们都已经28岁了,相亲后按农村标准摆酒席算是宣告结婚,不久怀孕,在怀孕两个多月办理了结婚证和准生证,因为他事业一直不顺,精神越来越不正常,一直要求我打胎以及离婚,因为他一点都承担不起我和孩子。所以一直经济上都是我付出,最后我也厌倦了,因为对他很不屑,瞧不起,没感情了,想和平分手,什么我都不计较了,但我要孩子,即使以后他一点也不承担,现在怀孕五个月,如果办理离婚的话,以后对孩子户口办理以及学籍之类的办理会麻烦吗?孩子出生后,计生部门会对我罚款或有其他惩罚吗?如果以后再婚,我还可以再合法的要一个小孩吗?
2011-09-25 09:45 zhijk(安徽-安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9月25日 17时42分
一、因为你们有结婚证、准生证,不会有麻烦的。
二、不会罚款。
三、如果对方没有孩子,按照安徽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是可以再生育一个。
建议你,如果确定要离婚,还是不要这孩子为合适。如果是流产将导致不育的话当然要生。
你身边一定有带子孩子再组建家庭的,有太多太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母亲是伟大的,生活是现实的,请想清楚。
2 110网律师  2011-09-25 09:58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女方可以提出。协议不成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离。婚内生子有准生证的无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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