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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妻子(精神病患者)离婚后的一些问题?
本人与妻子(精神病患者)离婚后的一些问题? 本人与妻子(精神病患者且已育一对子女)离婚后,一审判决离婚,财产房屋各半,经济补助每月一千元;而二审判决离婚,房屋归我所一方所有,经济补助每月两千元 且财产判27万给对方;她住在其父母(监护人已70多岁)那,这种情况合理吗?谢谢!
2011-09-24 20:52 某柯(福建-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明勇律师  2011-09-24 21:07
还是合理
2 周兴芳律师  2011-09-24 21:26
确定了产权对你有好处,如果房产各半,实际操作起来会很麻烦的
3   2011-09-25 16:05
已经有了生效判决,就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问题,只能按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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