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现在已出院3年,药物少量)是否有权自己做主,参与离婚案!(老婆起诉要与他离婚) 曾有精神病史,现还在服药巩固期。(已出院3年)问他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他能否推翻其老父亲为他与老婆在法院里签订的离婚调解书。(事先不知内容,他们签订的协议是否已有法律效应,是三天前签订的!)另法院是不判定患病者的监护权的吗?急盼回复,谢谢!
2010-06-24 14:51 wl222(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2010-06-24 15:05
他父亲如果是代理人的话,有权签署调解书,但是,离婚案件是需要本人到场的。
建议预约律师当面详细咨询,委托律师处理,时间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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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宋丽伶律师 2010-06-24 15:41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可以向法院提出其父亲代其签署的调解书无效。
3 110网律师 2010-06-24 15:50
他父亲如果是代理人的话,有权签署调解书
4 110网律师 2010-06-25 15:38
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 要通过司法程序才能认定的 这需要鉴定 我们做过类似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