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产假 咨询一下2011年做新晚育产假 最少是多少天 公司给予平产3个月 剖腹3个半月是合法吗
2011-09-24 14:11 金星456(安徽-合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24 17:34
已婚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增加15天,为105天;双胞胎或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初育的为晚育)。女员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