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 我是一名锅炉工,自2001年9月到2011年9月一直在学校从事锅炉工工作,但这个学期学校把以前烧煤的锅炉换成天燃气的锅炉后,要求我从事洗碗打杂的工作。我觉得我作为一名技术工,这样的做法用人单位是一种变相的裁员和人格上的不尊重,所以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想请问学校违反劳动合同法,我应该得到什么样子的经济补偿。
2011-09-24 10:35 老驸马(湖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9月24日 10时43分
因学校没有相关岗位提供给你,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 110网律师 2011-09-24 11:01
您好,请问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学校为您缴纳了社保没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若没有为您缴纳社保则海牙为您补缴社保。
3 【农地房】专业团队律师 2011-09-24 12:0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维权,实际操作相当专业,有许多要注意的细节,具体要看案情,详细情况可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