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麻烦 您好!我于2008年5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卖方不是房屋产权证登记人,他是购买的第三人的房屋(第三人为房产证登记人),当时钱交给了他,购房协议由他介绍于房产登记人签订,后来在过户的时候才发现房产登记人的妻子不在本县,据房产登记人说其与妻子已经协议离婚三年,但一直未办理离婚登记,现在也不知道妻子的在哪里,当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也找不到了,因此无法办理购房合同公证,无法过户。到现在该房屋我在居住,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也在我手中,就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2009-09-23 22:59 一个老百姓(宁夏-银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9-24 08:44
起诉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2 110网律师 2009-09-25 15:27
这种房子为什么要买?权利瑕疵很难消除,无论房产登记人起诉其妻子离婚或是申请宣告失踪,他下落不明的妻子对这个房屋还是有一半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