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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逆行自行车,对方电动车正常行驶。
我逆行自行车,对方电动车正常行驶。 对方退休了,目前职业是钟点工,无劳动合同。
交警处置的是我全责,并且当时模模糊糊就签字了。

对方有糖尿病,左小臂骨骨折,现在已出院了。已付8000元医疗费,对方现在起诉我要求我赔偿剩余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现在已经有传票了,这个会怎么处理呢?如果赔偿费用需要包含哪些?误工费是否需要对方提供劳动合同呢?
2016-02-29 10:16 luszz(安徽-马鞍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承龙律师  2016-02-29 12:13
交通事故赔偿费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不需要劳动合同,单位证明即可,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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