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律师能帮忙解答下 外公生了4个女儿,我妈是老二,嫁在同一个村上。我上面有个姐姐,因为计划生育,所以我是跟我妈姓,顶在我外公后面。外婆去世后没多久外公也去世了。因为家里没钱,所以一个长辈就出主意,让我的4个叔伯舅舅处理了外公的丧事,外公的一个三间的破屋就给他们。外公在病中还写了字据,家中的事和女儿都没关系! 六七年前,外公的那屋子太破了,叔伯舅舅就打算卖掉。然后我爸妈就商量还是买下来,毕竟是自己家的老屋。所以买下来,稍微修葺了一下,租给了别人! 现在拆迁了,土地征用了,叔伯舅舅来要田亩钱,说当初把房子卖给我们家,不是把地卖给我们家!外公的地一直都是我们家种着的!
你说这个钱该不该呢
你说这个钱该不该呢
2016-02-28 17:52 smilel……(江苏-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02-28 18:20
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2 周网龙团队律师 2016-03-01 20:24
个人认为不该,可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