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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被老板克扣一个月的工资
离职时被老板克扣一个月的工资 我干了6个月了,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现在有事要离职,老板说得提前1到2个月打招呼,正常离职才有工资,可是我现在就必须得走没有提前说,公司得扣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呢
2011-09-21 14:50 杨@怡(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9-21 15:12
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2 康治斌律师  2011-09-21 15:2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你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并不需要单位批准;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1个月本人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6,如果要说违法,单位早就违法了,而且不止一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9-21 15:47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你们之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你应以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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