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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害的起诉期最长是几年,我应该怎么办起诉手续?
重伤害的起诉期最长是几年,我应该怎么办起诉手续? 我儿子2008年10月10号在学校被别人用刀捅伤肾部,持刀者当时不满十五岁,后经医疗部门鉴定为重伤害,伤残鉴定也做了。他们家在不情愿的情况下支付我儿子的医疗费共两万余元后再不愿意出钱。后续的医疗费是我们自己交的。他们家父母一直没有出面,只有他叔叔和伯伯出面的,现在叔叔和伯伯也放手不管此事了。我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想起诉他们。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起诉手续。
2009-09-23 13:25 我寻求帮助(河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9-23 13:30
到公安机关报案
2 孙新律师  2009-09-23 13:31
到公安机关报案 
3 110网律师  2009-09-23 17:01
可以报警,对方应负刑事责任的。不过你的赔偿请求注意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
4 110网律师  2009-09-23 17:12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已构成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你可到公安机关控告,追究致害人的刑事责任,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详细情况可来电咨询;13592642377.
5 刘泽华律师  2009-09-24 09:20
既然构成重伤,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就可以了,超过十四周岁,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
6 110网律师  2009-09-24 11:38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具体手续是写好起诉状,带身份证件,鉴定复印件、医疗费复印件等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7 陈新明律师  2009-10-08 11:45
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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