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您好!我是50年代生人,70年代与本村姑娘结婚,女方家只有她一个女儿,为方便照顾老人,住在女方家,户口在女方,和丈人家一个户口本,但其他的都是在原来的队。后来兄弟分家,宅基地分成两块,给了其他兄弟,没有我的宅基地。现在村里改造,规定凭一处宅基地给300平米楼房,满18周岁的男性可以申请立户,两个儿子的户按两套宅基地给。现在我想跟村里再以我的名义申请一处宅基地,理由是我现在住的是丈人家,请问我可以申请吗?谢谢!
2011-09-20 21:17 sheeve……(河北-石家庄)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9-20 22:57
根据你的介绍,可以申请。
2 梁会朝律师 2011-09-21 08:32
据你所述,不会批准你的申请。
3 孙新律师 2011-09-21 09:53
你好,对此要根据你是否符合发放宅基地的具体规定而定,对此我国缺乏统一的明确立法,实践中要依当地政府及村集体的政策文件以及公平公正的原则来确定。
建议你能提供村里拆迁的具体规定。如果根据相关规定你有权得到宅基地,而村里不给的话,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益。关键在于你要找到你有权取得宅基地的依据。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电话联系。
建议你能提供村里拆迁的具体规定。如果根据相关规定你有权得到宅基地,而村里不给的话,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益。关键在于你要找到你有权取得宅基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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