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面的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批准 我们家有一栋房子,是以我爷爷的户口申请宅基地审批的(爷爷已经去世),然后把房子分给三个儿子A,B,C,。其中A和B 在老房基地上建了新房,C依旧保留一间老房子,但在别处审批建了新房子。现在因国家建高压线,拆了A和B的新房子和C 的那间旧房, 我们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请问上面这种情况下。C是否可以再申请批一处新的宅基地。
另外, 请问因国家基本设施建设拆了房子的,新的宅基地是否可以水田上批?? 哪条法律条例有相关的规定?/ 如果可以批的话需要提供哪些证明资料,和办哪些审批手续。
因本人急于解决这个问题,敬请相关律师提供指导,帮助,不胜感激!!!!!!!!
另外, 请问因国家基本设施建设拆了房子的,新的宅基地是否可以水田上批?? 哪条法律条例有相关的规定?/ 如果可以批的话需要提供哪些证明资料,和办哪些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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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2 13:37 HUNAN(湖南-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22 18:55
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审批的,应当给予补偿。
2 孙新律师 2009-03-22 14:23
乡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