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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赡养责任分配
关于赡养责任分配 我岳母脑血栓后遗症瘫痪在床,其两儿子及两女儿4人协商轮流照顾,一段时间后,其两个儿子和小女儿就赡养问题闹矛盾,小女儿拒绝照顾岳母。我妻子是家中的大女儿,出嫁时什么都没有得到,而岳母为其两个儿子盖房娶妻,为其小女儿照顾家7年。我妻子已下岗多年,无经济来源,同时其患高血压多年,心脏还不好,另外2011年度的轮流赡养义务我们已经将岳母于3月21日至6月17日接到家中一次性完成。
问:1、我妻子能否减轻赡养责任,理由是什么?
    2、我能否要求岳母的儿子所居住房屋作为岳母的财产于岳母病亡后分割?
2011-09-20 14:02 yjj426(山东-东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20 14:46
1.赡养父母是应尽的义务,不能说因为给其他孩子照顾多,给自己照顾少就减轻赡养义务。
2.如果你小舅子的房子是岳母的,那么在你岳母过世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说房子归儿子,岳母的几个孩子都可以要求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2 110网律师  2011-09-20 15:46
1.你妻子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义务与其子女得到财产多少关系不大。
2.如果是你岳母的房产,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子女都有继承的权利。
3   2011-09-21 13:57
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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