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园打架事件 2008年我儿子在读初三,当时年龄15周岁,在教室里他们3个学生打了一个同学,对方家长报警,当时去医院检查验了伤情,医生诊断没什么大问题,当时用了一千多的医药费,派出所民警作出赔偿方法,其中一个打人的同学责任占了60%,我儿子占40%责任,对方家长不服派出所的方案,也没有起诉,事隔3年,2011年9月19日我们收到法院的传票,请问:过了这么多年,对方还能起诉吗?经过了解,对方又只起诉了我儿子。我们做家长的现在应该怎么做?现在我们又带小孩在外地读书,要怎么操作这件事情呢?
2011-09-20 00:00 mz2327……(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20 14:41
委托律师出庭,即可。建议电话详细陈述案情,本律师将竭诚为你解答维权。
-----广州管东平律师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广州管东平律师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