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案件公安机关是否可立案侦查 2010 年5月刘先生以买铲车,自卸车位为名打借条向我借走60万元,口头协定以月利率3分付利息.之后曾索要多次,本利全无.8月份电话也联系不上,人也逃匿了。9月份刘在别地诈骗案网上在逃。据说刘曾放赌参赌输了。刘曾以付3分,5分利息形式诈骗若干人金额2千万以上。现在我们当地清徐县公安机关不给立案。别人没报案。刘在别地发案公安机关说:你在当地公安受理此案转到我们这儿才受理。我怎么办?请您贵律师指点。
2011-09-19 13:12 张二生(山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9-19 16:03
检察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