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取款时忘了退卡钱被被人取走,公安机关为什么不能立案侦查 我到ATM取款机取钱,取完钱后忘记把卡退出就走了,后面的人利用这个时间取走了2000元,他的行为算犯罪?还有的是,我到派出所报了警但他们说由于是我自己把密码输进去了别人才把钱取走的,相当于别人捡了钱,没有犯罪,他们不能立案侦查,也不帮我去银行查看录像;之后我只有自己去银行要求查看录像,但银行又说只有公安机关才能查看录像。我想问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公安机关可以不立案吗?我该怎样办?怎样才能要回自己的血汗钱?
2011-07-27 15:32 迷失的206(山东-济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27 15:35
已经犯罪了
2 陈晓云律师 2011-07-27 16:03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
3 孙新律师 2011-07-27 16:37
对方涉嫌盗窃罪,持不立案通知向原决定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维权。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维权。
4 110网律师 2011-07-28 13:48
涉嫌盗窃,应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