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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律师好:请教关于租房押金。
各位大律师好:请教关于租房押金。 我于9月16号与一房东口头协议要租一间由她现租的底上两层商铺。我要租的是二楼,且没有装修,当时两人口头协商了关于房租及装修事宜。装修的事由她负责,随后要求我交付她2000元押金,(这2000并不是装修押金,装修我不用出钱的,是属于今后租房的押金)然后开有收条:

收条  
今收租房押金2000(贰仟元整)

***(收款人姓名)
******(商家地址及名称)
2011.9.16

现在不想租那房子了,事由:因考虑房子不是她本人的,我是属于转租,当她房租到期后或者不确定因素她有可能不再租那商铺或者转租他人,我将面临独自承担所有房租或者他人转租后会对我加房租,感觉心理不踏实。

现在情况:第二天我就与其沟通说不想租那房子了,她说已经安排装修的人着手操办了。而至今那房子尚未装修。

说明:我们之间并无签订租房协议。

请问:我能否要求其退还押金?
2011-09-18 19:28 zhrey(河南-郑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9-18 19:37
转租需要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的,在房东追认前你有权撤销合同。
2 110网律师  2011-09-19 09:56
未经房东同意的,在房东追认前你有权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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