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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号交房租给房东,之前咨询过房东是否要卖房,房东说不卖
2月20号交房租给房东,之前咨询过房东是否要卖房,房东说不卖 2月20号交房租给房东,之前咨询过房东是否要卖房,房东说不卖,跟房东确认因其房产证未满2年,所以不能卖,房产证7月份满2年,我们约定住到8月底,房东答应了,20号把房租交了3个月,交到今年5月底,昨天房东又提出要卖房,还想让我们接待看房的人,我们不同意接待看房的人,要求赔偿违约金,房东不肯,提出让我们住到5月底,但必须让别人来看房,我们不接受,请问我们如何能拿到违约金,去哪投诉?
2016-02-23 14:47 ask201……(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常路律师  2016-02-23 14:49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2 李同红律师  2016-02-23 14:50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位于责任的。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6-02-23 14:51
你好,依据合同约定执行,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4 徐卫东律师  2016-02-23 14:53
你好,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5 宋超律师  2016-02-23 14:59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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