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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进行旷工处理是否合理
如此进行旷工处理是否合理 我今年年初三月时因生病而请假十天,后因为担心被公司开出主动申请离职,但是公司未批准,并说可以等病好后继续上班。在八月份我重返工作岗位时,公司要求我补病假条,并要求将未请假字眼写入病假条中。但是后来在我补交假条后,公司对我做出旷工开除处理。请问是否合理?我在其他单位工作二十年,在该台资企业工作六年,且在病假期间未领取任何工资。而单位在七月份时才给我补交“三险”。谢谢解答。
2011-09-17 23:52 ifS2003(河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刘世龙律师  2011-09-18 00:28
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了解,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在我律师主页详细留言或来电咨询,我将为你详细解答。
2 110网律师  2011-09-18 01:22
不合理。可申请仲裁。
3 孙新律师  2011-09-18 06:06
如果你认为公司做的不对,应当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4 周汝东衡水律师  2011-09-18 07:26
建议到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5 孙新律师  2011-09-18 14:43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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