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等项如何分割? 夫妻结婚八年,婚后二人共同在男方父母的养殖场务工,家庭日常开销由男方父母承担。现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以下问题咋处理?一、结婚时男方父母所盖由我们居住至现在的五间房屋如何分割?二、我们夫妻二人共同在养殖场务工八年,只给我们工资八万元,一年一万元,每人只有五千元,这样是否公平合理?若离婚这八万元如何分割?三、两个子女离婚后一人抚养一个,是否还要相互向对方支付抚养费?请专家指教。谢谢!
2016-02-22 13:53 zhiyan……(山东-泰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2-22 13:54
你好,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 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2 吕金律师 电话:15041130159 2016-02-22 16:33
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3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6-02-22 17:44
你好,一、如果是婚前所盖,属于个人财产,不做分配;二、工资看你们当初是怎么约定的,现有存款均分;三、主要结合子女年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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