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纠纷 我的房子出租给A,并且于2007年7月20日签订了为期5年(即2012年7月20日到期)的租房合同(允许转租),然后A马上转租给B使用,但是A与B签订的租房合同到期日期为2012年11月20日,而且此事我当时并不知情。重点是现在我要出售我的房子,打算定交房时间2012年8月1日。可是B与A签的合同到期时间是2012年11月20日,我现在要怎么处理A与B的租房日期呢?他们的合同生效吗?现在可以处理吗?还是要到2012年7月20日才可以处理?
2011-09-17 16:38 rlP563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9-17 17:15
租期只能到2012年的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