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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发生意外事故
农村建房发生意外事故 父亲在一次农村民房施工中,不慎从四米高的楼上掉下来,造成腰椎骨折,现住院医院无法动弹。房东以该建房施工一切包断给包工头为由(口头协议)而拒绝支付任何医药费,而该包工头所组建的施工队并无任何资质,均属于农村临时农民工。请问,在该劳动意外事故中,屋主与包工头应承担责任的比例是多少?由于屋主态度冷漠,若通过法院起诉,可否以在屋主明知该包工头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而选择承包给对方的原由,申请法庭由屋主承担全部的责任?法庭是否会支持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其它与此事故有关的费用?
2011-09-17 11:26 Wpk6603()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17 18:03
你好,可以将屋主和包工头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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