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做下去了,能否有补赏 我2007年入的厂,入厂时没有签合同的,也没有交社保的.到了2009年7月份开始交社保,没有正式签劳动合同的,但签了一份文件,说是到劳动局备案的.现在听说要搬厂了,很可能是卖厂的,我不想做下去了,能否有补赏?但我又提供不了入厂时间证明的,发工资是发现金的,也没有工资条的.只是领工资时签有名的,册子在厂方.这个可以有赔赏吗?请解答,谢谢
2011-09-16 16:17 lhn_23……(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1-09-16 17:43
1,公司没有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2,具体可以先打电话与律师联系。
2,具体可以先打电话与律师联系。
2 110网律师 2011-09-16 16:33
如果是深圳市内搬迁,员工不去则没有补偿。如果是搬到深圳市外,员工可以不去,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07年到09年6月的社保,如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1-09-16 17:25
员工自愿辞职可不补偿。员工在特定情形下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若处理得当并保留证据,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4 吴君瑜律师 2011-09-16 19:31
这种情况下自动离职比较难有补偿。
5 110网律师 2011-09-16 19:47
如果搬到市外,有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有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证据方面由律师负责处理。需要帮助随时来电咨询联系。
6 110网律师 2011-09-16 20:06
1、如果是跨市搬迁,员工不去,可以有补偿。如果不是跨市搬迁,员工不去,没有补偿;
2、员工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2、员工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