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伤 我是一名教师,在学校参加集体劳动时受伤,左手中指骨折,食指离断再植,现正在恢复治疗过程中,我可否向学校提出伤害赔偿?
2011-09-16 11:50 dgo4378(山东-济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汤红艳律师 电话:15805377556 2011-09-16 15:50
可以的。你可以要求学校赔偿的。
2 孙新律师 2011-09-16 11:59
当然可以 可以认定为工伤
3 李海英律师 2011-09-16 13:46
你的情况应该属于工伤,可以向学校提出损害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1-09-16 18:34
先认定工伤 如需帮助 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