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伤赔偿 有一个人在商场购物时,由于商场员工的不小心,将其左趾轻微擦伤,当晚已去医院处理,没伤到骨头,只是软组织失传伤,无需住院。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未能达成一致,后伤者自行住院治疗,现伤者已出院,并向当地消委会提起投诉,索赔人民币9000元(包括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工费、营养费、伙食费)。作为过错方应该如何应对?
2011-05-18 08:25 dojoyw……(广东-韶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5-18 08:53
过错方应该很难拒付。可以从商场员工在工作时间的角度去考虑。
2 110网律师 2011-05-19 22:58
员工是在履行雇佣工作过程中致人损伤的,可以要求伤者向雇主(商场)索赔。
另外,员工可视是否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况向劳动局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商场给予经济补偿。
建议当面咨询!
另外,员工可视是否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况向劳动局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商场给予经济补偿。
建议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