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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政府不经协商以会议纪要形式决定拆除某省属企业分支机构的房产违法么?
某县政府不经协商以会议纪要形式决定拆除某省属企业分支机构的房产违法么? 某县级政府以会议纪要形式议定拆除某省属股份有限分公司房产(该房产原系县直某企业的,后作价入股某省属有限责任公司)请求法律帮助:
  一 会前没有与该企业沟通,会中不安排该企业代表发表意见,会后出会议纪要也无送给该企业会稿,即根本没有与该企业协商形成共识。请问政府这样行政违法么?违法哪方面法规?
  二,该企业若请求行政复议可以向该政府同级人大机关提请或向哪些政府的上级部门提请?
2011-09-16 10:35 93098(浙江-温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09-16 10:09
1,你好。会议纪要。本身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向上级部门反映。
2 贾金勇律师  2011-09-16 10:05
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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